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2.5年
专业课程设置
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专科升本科学生须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天津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加盖“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证书专用章”,电子注册中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教育部、天津市及天津大学有关成人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报名信息将作为学校建档使用,请务必准确,真实填写,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报名成功后,学业导师将在24小时内对您的信息进行审核,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享受【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政策。
学生符合毕业标准,颁发该校本科或专业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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