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任何一个专业 。
2、首次报考面向社会开考各专业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至市州、县(市、区)自考办所设报名站办理新生入籍报考手续;首次报考公安管理(专、本科)专业的考生还须凭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资格审查证明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报名参加助学班的考生,由其所在助学机构统一办理报考手续。
4、已经停考的专业未在本简章上公布。自2014年6月起,先后停考了餐饮管理(专、本科)等专业,将在规定时间外不再办理毕业证书,相关考生请务必及时查询了解相关文件,合理选择相关课程报考或转考其他相近专业。
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6、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及准考证。准考证可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或到报名站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