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学制
2.5年
主干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毕业论文。
学位授予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年毕业、当年授学位、当年注册上网的原则。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4、授予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学校普通本科已有授权专业。普通学士学位没有授权的专业,该专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本校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进行。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批准的专业。
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报名信息将作为学校建档使用,请务必准确,真实填写,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报名成功后,学业导师将在24小时内对您的信息进行审核,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享受【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政策。
学生符合毕业标准,颁发该校本科或专业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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